关于组织开展“工作创新奖”第四次评审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白海云 浏览次数:1937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苏教关委〔20193

  

关于组织开展“工作创新奖”

第四次评审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关工委、各高等学校关工委:

为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各校教育关工委创新工作经验,打造新的工作品牌、平台,积极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2019年工作要点,今年组织开展“工作创新奖”第四次评审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表彰对象

    本次“工作创新奖”的表彰对象为:市、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或高校关工委组织开展的,内容或组织方式上具有创新性,并符合以下标准的品牌工作和活动:

  2.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密切配合主渠道,能够充分发挥关工委及“五老”优势和独特作用;

  3. 工作方法和内容能够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具有创新性,富有特色;

  4. 在一定范围推广,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未在前三次创新奖评审中获奖。

    “工作创新奖”设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项目总数约30个,普教系统和高等学校分开评审。

  5. 活动安排

  6. 申报。普教系统先由各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在市内发动、筛选,确定申报项目名单报省,再由相关申报主体准备申报材料自行报送。高等学校关工委自行向省申报。申报工作今年630日结束(以纸质材料寄出地邮戳为准),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评审。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在第三季度组织评审。一是公开征求各市县区教育关工委、高校关工委意见,由我委秘书处分别在设区市教育关工委工作邮箱和微信工作群、高校关工委活动片牵头学校工作邮箱和微信工作群公布申报名单和申报表,由各市县区教育关工委、高校关工委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二是由我委分别组织普教和高校两个专家组评审。综合两次结果,形成获奖名单初稿。评审工作将严格根据标准,不照顾任何地区和学校,也不勉强凑足获奖项目数量。

    3.表彰。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主任办公会议确认后公布表彰名单并择机颁奖。

  7. 有关要求

  8. 关于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提供一套申报材料,包括:

  9. 申报表(纸质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稿),包括500字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10. 较为详细的介绍材料(纸质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稿),能够准确反映项目的创新思路、组织形式、具体内容、参加人员、实际效果以及主要特色等情况,语言精练,不超过3000字;

  11. 反映项目活动情况和风貌的照片5张(冲洗成6寸的照片,不要发送电子稿)。

    纸质材料邮寄:邮编210024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504室关工委秘书处 崔定友收 ,联系电话:025-83335584。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我委工作邮箱:guangw@ec.js.edu.cn

    2.关于申报数量。每个省辖市一般不超过3个,每所高校一般限报一个。为了充分发掘“叫得响”的工作品牌,鼓励工作创新,少数确实创新项目特别众多且效果特别显著的可以不受限制。

      

    附件: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奖”申报表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2019219

      


附件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工作创新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500字,不够可另附页)

  

推荐单位

意见

  

(此栏仅限普教系统设区市在推荐县区申报项目时填写)

(盖章)

2019